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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比例;II – 促进男女在就业和职业方面平等机会和待遇的行动;III – 男女同工同酬和工资平等;IV – 预防和打击道德骚扰和性骚扰的做法;V – 旨在性别和种族平等的计划;VI – 考虑性别差异的职业健康和安全行动。 从这个意义上说,政府将如何衡量和证明投标人 [5]上述股权行为,以打破投标过程中的平局,可能存在疑问,但有一个确定性:必须存在严重且经验证明,此类行为是由公司实施的,而不仅仅是人为的。 与适用于微型和小型企业、合作社以及刺激国家市场、技术创新和环境的规则一样,第 11,430/23 号法令包含了招标过程中典型的外。
部性的另一个例子 [6 ],从某种意义上说,国家可以通过公共合同诱导行为。一般而言,“投标外部性”一词在这里准确地指的是使用投标过程,特别是公共合同作为实现公共利益的工具,而这些利益超出了投标活动可以提供的 电话号码数据库 内部程序优势。 这也是联合国2030年议程第12个目标也设想的“确保可持续的生产和消费模式”,规定该目标的发展目标之一是“促进可持续的公共采购实践,根据符合国家政策和优先事项” [7]。因此,上述招标过程的外部性必须符合遵守国家可持续发展优先政策的承诺。 这包括需要理解“国家可持续发展”,该原则在第 8,666/93 号法。
律(2010 年纳入该法律)、第 12,349 号法律和第 14,133 号法律中均被规定为公共采购原则/21、从它的三个维度:经济、社会和环境。 因此,可持续的国家发展,“作为一种诱导招标也服务于促进公共政策的方式” [8],给优势原则赋予了新的色彩,反过来,优势原则在其变体中出现了 16 次。第 14,133/21 号法律,特别是作为可持续发展招标过程的目标之一,以便选择能够为政府产生最有利的承包结果的提案,包括在对象生命周期方面 [9]。根据前面提到的有关招标外部性的内容,在某些情况下,公共权力可以( 或应该) 使用招标,从而利用公共承包来获得超出经济方面的优势。 - 直接和立即的财务产生于那些有兴趣与公共行政部门签订合同的人之间的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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